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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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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0/04/20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不降低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为了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采取学生线上答辩的形式进行。各单位可依托钉钉视频会议、企业微信会议、腾讯会议等多种网络平台进行视频答辩,程序与线下答辩一致,并全程录音录像。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在线上参加答辩,也可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线下集中进行答辩。

二、申请答辩的基本条件

1.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的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考试成绩合格,达到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工作的要求。

2.学位论文同时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机检)和双盲评审2票通过者,否则答辩无效。答辩前,导师应根据论文盲审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进一步修改指导。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为5或7人(单数),均应具有高级职称。成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其中专业硕士答辩委员必须为相关行业、政府部门专家。

四、答辩委员会秘书

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在答辩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协助组织线上答辩工作相关事宜,主要有:填写《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表,将硕士学位论文电子档至少提前一周送答辩委员审阅;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准备答辩委员会评语草稿,做好线上答辩会议记录;准备好表决使用的网络投票软件并负责监票。表决票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补齐。敦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在出席人员名单上签名,敦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在答辩委员会评语表上签字,签字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补齐。

五、提交答辩安排

为规范答辩管理,请各单位提前3天以上将答辩安排提交研究生处,包括经教授委员会主席审批后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姓名及论文题目等。研究生处将根据答辩安排指派研究生教育督导参加。

六、时间安排

1.各单位须制订线上毕业答辩工作方案,5月17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2.各单位于6月1日前完成第一批毕业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7月1日前完成第二批毕业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

3.答辩完后,各培养单位以学院为单位,第一批于6月8日前,第二批于7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研究生处。

     2020届研究生学位评定汇总表.xls(电子版)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xls(电子版)

备注:校级优秀论文按毕业生的15%比例推荐,四舍五入法,如有22名毕业生,22*15%=3.3,应推荐3名;如24名毕业生,24*15%=3.6,应推荐4名

毕业论文电子版<Word版本,命名规则如:(传媒)***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信息表(         学位论文信息表.doc)<Word版本,命名规则如:(传媒)***学位论文信息表>、学位授予信息采集数据表(         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采集数据表.doc)<Word版本,命名规则如:(传媒)***学位授予信息采集数据表>

ƒ学位评定材料

④学校存档材料

⑤研究生个人存档材料

(以上材料ƒ④⑤待学生返校后补齐,按研究生处分发给各培养单位的文件袋目录清单准备,并按顺序装袋,相关表格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学籍学位下载

教务员要对以上材料认真检查、准时提交,以免影响召开学位评定会议。

提醒:对提交的每本纸质学位论文,请研究生和导师在第三页的“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相应位置上署名。若论文不能公开,“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项可不署名。

七、其他要求

1.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导师全程回避该生的答辩过程。

2.答辩应公开举行,并邀请本学科专业的教师、学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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