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T 2014 纺织服装检测技术交流会会议纪要
2019/06/01
GTT 2014 纺织服装检测技术交流会会议纪要
(2014 年2 月27-28 日广州)
2014年2月27日至28日,由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GTT)与中国纺织科学研
究院标准化研究所、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举办的GTT2014纺织服装
检测技术交流研讨会在广州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38家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检
验技术骨干和标准化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围绕纤维成分含量检验、化学检
验、羽绒检验、染色牢度检验、物理指标检验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研讨,并就以下
内容达成共识。
一、 纤维成分含量检验
1. 特殊的醋酯纤维
与二醋酯纤维和三醋酯纤维溶解性能有差异的羟基乙酰化纤维素醋酯纤维
名称可出具为醋酯纤维;
2. 市售的EKS 纤维名称问题
在未确认EKS 纤维的具体化学组成与分子结构前,不宜出具为“新型合成纤
维”。如果确认是某种现有化学纤维的改性品种,则可出具为“XX 改性XX 纤
维”。
3. 聚苯硫醚纤维、聚酰亚胺纤维、碳纤维等纤维的定性
这些纤维的相关信息在纤维成分的定性定量检测标准中不全面甚至缺失,可
依据现有文献资料中已有的、或对来源可靠的纤维(标准)样品测试得来的
纤维形态、燃烧性能、溶解性能、熔点、密度、红外光谱等方面的技术信息
进行定性定量检测。
4. 采用显微镜方法检测的纤维含量是净干含量还是结合公定回潮率含量
①采用显微镜方法检测的纤维含量既不是净干含量也不是结合公定回潮率
含量,依据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第5.2条的注:“采用
显微镜方法的纤维含量以方法标准的结果表示”;②对于多组份混合产品,
需采用化学溶解法和显微镜定量方法结合定量时,显微镜定量方法的检测值
作为一个相对比例参与计算,最后出具的检验结果以化学溶解法的计算结果
为准。
5. 如何处理脱胶效果不理想的胶质或涂层样品
先尝试脱胶处理,如果去除不干净,则仅出具定性结果。
6. 检测麻棉混纺针织物纤维含量时如何避免拆样时的纤维散落
用切片器制样前拆分纱线时,如发现有短绒状的小束纤维散落,可从多部位
剪取细条样品,轻轻将各细条样品的纱线解除针织线圈,无需将单根纱线拆
下,以防纤维散落。
7. 如何准确对含麻样品中麻纤维进行定性鉴别
①尽量把纤维切长,容易看见麻结,结合纵向和横向截面形态综合判定,需
要时将麻进行脱胶处理;②外观形态不易区分时,可将多种麻含量合并一起
出证;不能确认具体种类的,出具麻。
8. ISO 1833 未规定公定回潮率时如何计算公定质量
按照ISO 1833 检验时,国内销售的产品按GB 9994-200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
率》规定。对于出口产品,由于各个国家的回潮率不同,不能统一规定,可
按净干质量出具纤维含量并注明,也可根据产品出口国家的回潮率进行折
算。
9. 莱赛尔纤维与某些“莫代尔纤维”应如何区分
莱赛尔纤维与莫代尔纤维不能仅以外观形态和溶解性能来进行判定,还应通
过定义内容来验证,如力学性能等。如果能证实其符合莱赛尔纤维或莫代尔
纤维的定义描述或要求,可出具体莱赛尔、莫代尔等纤维类别,如果无法证
实,则只能出具再生纤维素纤维。
10. 蚕丝与羊毛混纺采用硫酸法检测时的问题
GB/T 2910.18-2009《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用于
深色样品或动物毛含量比较高的样品检测时,容易溶解不充分、抽滤不干净、
剩余纤维脆损甚至超重,这种情况下建议将FZ/T 01048-1997《蚕丝/羊绒混
纺产品混纺比的测定》作为内部方法进行确认。
11. 绣花样品的纤维含量检测
对于绣花比较复杂、不均匀,且绣花不是单一组分的样品的纤维含量,依据
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第6.15 要求,可只出定性
结果。
12. 装饰丝是否出具金属镀膜纤维
装饰丝不一定是金属镀膜纤维。能确定为金属镀膜纤维的,可以出具金属镀
膜纤维;不能确定为金属镀膜纤维的,参照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
量的标识》附录B,按其材料进行标注,如:聚酯薄膜纤维或聚酰胺薄膜纤
维等。
13. 有些亚麻、苎麻混纺的产品可否分别定量
因亚麻和苎麻两种纤维的外观形态相近,实际检测时很难区分,亚麻、苎麻
混纺产品分别定量时难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建议报告中将两种麻的含量合
并在一起出具。
二、 化学检验
1. 对“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检测
部分产品标准中对“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项目“禁用”及“限量值”表
述的理解,遵循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禁用”即不得在产品中检出超过20mg/kg 这一限量值的致癌芳香胺。检测
时应关注禁用偶氮染料常见检出物同分异构体干扰及样品基质对检测结果
的影响,并注意对结果的确认和验证,以降低风险。
2. 相同CAS 号不同聚合度的APEO 标物可能造成检测结果差异
有必要或可能导致误解时,建议提供所使用标样的CAS号、聚合度等信息。
3. 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测试pH、甲醛、偶
氮时复合面料取样问题
用粘合剂粘合的或织造过程一次成型的多层织物样品宜整体取样,缝合的多
层材料如含填充物的棉衣等可分层取样。
三、 羽绒检验
1. 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附录E 中表E.1 中宽度的统一理解
宽度为90mm: 90mm≤宽度<100mm
宽度为100mm: 100mm≤宽度<110mm
宽度为110mm: 110mm≤宽度<120mm
宽度为120mm: 120mm≤宽度<130mm
宽度为130mm: 宽度=130mm
2. 测定耗氧量和清洁度时羽毛羽绒没有完全被浸润如何处理
按标准要求操作,先用手摇,充分润湿后再用振荡器振荡。不应采用延长振
摇时间或将溶液加热的方式。
四、 色牢度检验
1. 光汗色牢度试验应如何控制曝晒终点
曝晒终点的判定直接影响光汗色牢度测试结果,实验室经验证后可增加一块
3级蓝标与4级蓝标同时曝晒作为参考,即当3级蓝标变色达到灰卡4级时,可
以认为4级蓝标的褪色程度已经达到4-5级;或采用4级蓝标变色的GS值(4.50
±0.05)来控制曝晒量;建议标准修订时直接采用辐照量来控制曝晒终点。
2. 正反面沾色程度差异较大的样品的制样
对涂层织物、大提花类织物等正反面沾色程度差异较大的试样,色牢度试验
时如何制样在标准中未明确规定的,用单纤维贴衬时,采用交叉包覆方式制
样;用多纤维贴衬时,应取两块试样,一块正面与多纤维贴衬接触,一块反
面与多纤维贴衬接触。
3. 成衣做耐皂洗色牢度时如何选择洗涤温度
①成衣做耐皂洗色牢度时,应依据产品标准规定的温度洗涤,而不是产品耐
久性标签上标注的洗涤温度;②若产品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时,按照面料标
准确定。建议标准修订时明确具体方法。
4. 依据GB/T 8427-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的方法3
进行曝晒时能否给出确切的级数
耐光色牢度标准值为≥4 级,依据GB/T 8427-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
造光色牢度:氙弧》方法3 进行曝晒,这种情况下结果的表达方式应该为“符
合”,用数据形式可表示为“﹥4 级”;无法给出确切级数。
5. 白底袜子的耐汗渍色牢度是否检测
FZ/T 73001-2008《袜子》规定了耐汗渍色牢度只剪取袜底部位,如果袜子是
白底,深色印花在脚面的, 按FZ/T 73001-2008《袜子》进行测试和考核时,
白色袜底无需检测。可对袜面或袜筒等重点部位按GB 18401-2010《国家纺
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考核。
6. 摩擦色牢度试验中底布与印花部分相互沾污时如何判定
印花产品的摩擦色牢度测试中,当底布颜色沾色严重,而印花部位也有沾色,
测试时底布与印花部分相互沾污时,尽量多地单独取遍所有颜色,对每种花
色单独进行摩擦测试和评价。如花型太小而混合取样时,以摩擦布上沾色最
严重部位的级数作为最终结果。
7. 皮革的湿摩擦试验
QB/T 2537-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的湿摩擦测试时,一
般情况下,采用湿毛毡与是干的皮革试样进行摩擦;摩擦沾色评级时,沾在
毛毡上的皮革表面粉末需清除后再评级。
五、 物理检验
1. 面料与里料之间存在一层非常薄的织物是否标注纤维含量
根据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第6.13 要求,此层织
物为非外露部分,可以不标注成分。
2. 关于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的理解
①拉链头不属于拉带、绳索范畴;
②拉链头上的装饰物材料为纺织品时依据标准4.5.1 来考核;
③牛角扣等可作为功能性绳索末端的立体装饰物,依据4.1.1 判定不符合。
3. 表面不平整的绣花布和大提花布等样品如何进行圆轨迹起毛起球测试
不建议检测圆轨迹起毛起球项目,若需要测试,则可按GB/T 4802.1-2008《纺
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 部分:圆轨迹法》标准选择参数E 进行
测试;针对起球较严重部分评级,并备注起球评级部位。
4. 关于圆轨迹法起毛起球测试参数选择
产品标准有规定的,按产品标准执行;产品标准没有规定的,根据织物类型
选择GB/T 4802.1-2008《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 部分:圆轨
迹法》中表1 中相应试验参数。表1 中未列举的其他产品建议如下:
D 类:天然纤维(棉、麻、丝等)及其混纺、交织产品 (含毛纤维除外)
E 类:针织物(含梭织产品中的针织配布)、里料和其它面料
针织产品中的梭织配布选择D、E、F 等类别。
5. 短裤如何进行裤侧缝纰裂测试
取样部位根据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按长裤的对应部位取样测试,仅对满足
样要求的短裤进行测试。
6. 裤形(单缝)法测试撕破强力部分纱线正常撕裂部分纱线发生滑脱时如何处6
理
建议采用GB/T 3917.2-2009《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2 部分:裤形试样(单
缝)撕破强力的测定》标准附录D 中的宽幅裤型试样进行测试。
7. 成品前后幅面料不同时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如何测定
用缝线在袖窿缝与侧缝的交点向下5cm 处左右各做一个标记,测量时样品前
后幅保持平服,从标记的胸围左边沿横量到右边沿(即测试标记处围度的二
分之一),以综合考核前后幅面料的尺寸变化率。
(2014 年2 月27-28 日广州)
2014年2月27日至28日,由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GTT)与中国纺织科学研
究院标准化研究所、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举办的GTT2014纺织服装
检测技术交流研讨会在广州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38家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检
验技术骨干和标准化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围绕纤维成分含量检验、化学检
验、羽绒检验、染色牢度检验、物理指标检验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研讨,并就以下
内容达成共识。
一、 纤维成分含量检验
1. 特殊的醋酯纤维
与二醋酯纤维和三醋酯纤维溶解性能有差异的羟基乙酰化纤维素醋酯纤维
名称可出具为醋酯纤维;
2. 市售的EKS 纤维名称问题
在未确认EKS 纤维的具体化学组成与分子结构前,不宜出具为“新型合成纤
维”。如果确认是某种现有化学纤维的改性品种,则可出具为“XX 改性XX 纤
维”。
3. 聚苯硫醚纤维、聚酰亚胺纤维、碳纤维等纤维的定性
这些纤维的相关信息在纤维成分的定性定量检测标准中不全面甚至缺失,可
依据现有文献资料中已有的、或对来源可靠的纤维(标准)样品测试得来的
纤维形态、燃烧性能、溶解性能、熔点、密度、红外光谱等方面的技术信息
进行定性定量检测。
4. 采用显微镜方法检测的纤维含量是净干含量还是结合公定回潮率含量
①采用显微镜方法检测的纤维含量既不是净干含量也不是结合公定回潮率
含量,依据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第5.2条的注:“采用
显微镜方法的纤维含量以方法标准的结果表示”;②对于多组份混合产品,
需采用化学溶解法和显微镜定量方法结合定量时,显微镜定量方法的检测值
作为一个相对比例参与计算,最后出具的检验结果以化学溶解法的计算结果
为准。
5. 如何处理脱胶效果不理想的胶质或涂层样品
先尝试脱胶处理,如果去除不干净,则仅出具定性结果。
6. 检测麻棉混纺针织物纤维含量时如何避免拆样时的纤维散落
用切片器制样前拆分纱线时,如发现有短绒状的小束纤维散落,可从多部位
剪取细条样品,轻轻将各细条样品的纱线解除针织线圈,无需将单根纱线拆
下,以防纤维散落。
7. 如何准确对含麻样品中麻纤维进行定性鉴别
①尽量把纤维切长,容易看见麻结,结合纵向和横向截面形态综合判定,需
要时将麻进行脱胶处理;②外观形态不易区分时,可将多种麻含量合并一起
出证;不能确认具体种类的,出具麻。
8. ISO 1833 未规定公定回潮率时如何计算公定质量
按照ISO 1833 检验时,国内销售的产品按GB 9994-200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
率》规定。对于出口产品,由于各个国家的回潮率不同,不能统一规定,可
按净干质量出具纤维含量并注明,也可根据产品出口国家的回潮率进行折
算。
9. 莱赛尔纤维与某些“莫代尔纤维”应如何区分
莱赛尔纤维与莫代尔纤维不能仅以外观形态和溶解性能来进行判定,还应通
过定义内容来验证,如力学性能等。如果能证实其符合莱赛尔纤维或莫代尔
纤维的定义描述或要求,可出具体莱赛尔、莫代尔等纤维类别,如果无法证
实,则只能出具再生纤维素纤维。
10. 蚕丝与羊毛混纺采用硫酸法检测时的问题
GB/T 2910.18-2009《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用于
深色样品或动物毛含量比较高的样品检测时,容易溶解不充分、抽滤不干净、
剩余纤维脆损甚至超重,这种情况下建议将FZ/T 01048-1997《蚕丝/羊绒混
纺产品混纺比的测定》作为内部方法进行确认。
11. 绣花样品的纤维含量检测
对于绣花比较复杂、不均匀,且绣花不是单一组分的样品的纤维含量,依据
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第6.15 要求,可只出定性
结果。
12. 装饰丝是否出具金属镀膜纤维
装饰丝不一定是金属镀膜纤维。能确定为金属镀膜纤维的,可以出具金属镀
膜纤维;不能确定为金属镀膜纤维的,参照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
量的标识》附录B,按其材料进行标注,如:聚酯薄膜纤维或聚酰胺薄膜纤
维等。
13. 有些亚麻、苎麻混纺的产品可否分别定量
因亚麻和苎麻两种纤维的外观形态相近,实际检测时很难区分,亚麻、苎麻
混纺产品分别定量时难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建议报告中将两种麻的含量合
并在一起出具。
二、 化学检验
1. 对“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检测
部分产品标准中对“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项目“禁用”及“限量值”表
述的理解,遵循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禁用”即不得在产品中检出超过20mg/kg 这一限量值的致癌芳香胺。检测
时应关注禁用偶氮染料常见检出物同分异构体干扰及样品基质对检测结果
的影响,并注意对结果的确认和验证,以降低风险。
2. 相同CAS 号不同聚合度的APEO 标物可能造成检测结果差异
有必要或可能导致误解时,建议提供所使用标样的CAS号、聚合度等信息。
3. 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测试pH、甲醛、偶
氮时复合面料取样问题
用粘合剂粘合的或织造过程一次成型的多层织物样品宜整体取样,缝合的多
层材料如含填充物的棉衣等可分层取样。
三、 羽绒检验
1. 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附录E 中表E.1 中宽度的统一理解
宽度为90mm: 90mm≤宽度<100mm
宽度为100mm: 100mm≤宽度<110mm
宽度为110mm: 110mm≤宽度<120mm
宽度为120mm: 120mm≤宽度<130mm
宽度为130mm: 宽度=130mm
2. 测定耗氧量和清洁度时羽毛羽绒没有完全被浸润如何处理
按标准要求操作,先用手摇,充分润湿后再用振荡器振荡。不应采用延长振
摇时间或将溶液加热的方式。
四、 色牢度检验
1. 光汗色牢度试验应如何控制曝晒终点
曝晒终点的判定直接影响光汗色牢度测试结果,实验室经验证后可增加一块
3级蓝标与4级蓝标同时曝晒作为参考,即当3级蓝标变色达到灰卡4级时,可
以认为4级蓝标的褪色程度已经达到4-5级;或采用4级蓝标变色的GS值(4.50
±0.05)来控制曝晒量;建议标准修订时直接采用辐照量来控制曝晒终点。
2. 正反面沾色程度差异较大的样品的制样
对涂层织物、大提花类织物等正反面沾色程度差异较大的试样,色牢度试验
时如何制样在标准中未明确规定的,用单纤维贴衬时,采用交叉包覆方式制
样;用多纤维贴衬时,应取两块试样,一块正面与多纤维贴衬接触,一块反
面与多纤维贴衬接触。
3. 成衣做耐皂洗色牢度时如何选择洗涤温度
①成衣做耐皂洗色牢度时,应依据产品标准规定的温度洗涤,而不是产品耐
久性标签上标注的洗涤温度;②若产品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时,按照面料标
准确定。建议标准修订时明确具体方法。
4. 依据GB/T 8427-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的方法3
进行曝晒时能否给出确切的级数
耐光色牢度标准值为≥4 级,依据GB/T 8427-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
造光色牢度:氙弧》方法3 进行曝晒,这种情况下结果的表达方式应该为“符
合”,用数据形式可表示为“﹥4 级”;无法给出确切级数。
5. 白底袜子的耐汗渍色牢度是否检测
FZ/T 73001-2008《袜子》规定了耐汗渍色牢度只剪取袜底部位,如果袜子是
白底,深色印花在脚面的, 按FZ/T 73001-2008《袜子》进行测试和考核时,
白色袜底无需检测。可对袜面或袜筒等重点部位按GB 18401-2010《国家纺
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考核。
6. 摩擦色牢度试验中底布与印花部分相互沾污时如何判定
印花产品的摩擦色牢度测试中,当底布颜色沾色严重,而印花部位也有沾色,
测试时底布与印花部分相互沾污时,尽量多地单独取遍所有颜色,对每种花
色单独进行摩擦测试和评价。如花型太小而混合取样时,以摩擦布上沾色最
严重部位的级数作为最终结果。
7. 皮革的湿摩擦试验
QB/T 2537-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的湿摩擦测试时,一
般情况下,采用湿毛毡与是干的皮革试样进行摩擦;摩擦沾色评级时,沾在
毛毡上的皮革表面粉末需清除后再评级。
五、 物理检验
1. 面料与里料之间存在一层非常薄的织物是否标注纤维含量
根据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第6.13 要求,此层织
物为非外露部分,可以不标注成分。
2. 关于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的理解
①拉链头不属于拉带、绳索范畴;
②拉链头上的装饰物材料为纺织品时依据标准4.5.1 来考核;
③牛角扣等可作为功能性绳索末端的立体装饰物,依据4.1.1 判定不符合。
3. 表面不平整的绣花布和大提花布等样品如何进行圆轨迹起毛起球测试
不建议检测圆轨迹起毛起球项目,若需要测试,则可按GB/T 4802.1-2008《纺
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 部分:圆轨迹法》标准选择参数E 进行
测试;针对起球较严重部分评级,并备注起球评级部位。
4. 关于圆轨迹法起毛起球测试参数选择
产品标准有规定的,按产品标准执行;产品标准没有规定的,根据织物类型
选择GB/T 4802.1-2008《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 部分:圆轨
迹法》中表1 中相应试验参数。表1 中未列举的其他产品建议如下:
D 类:天然纤维(棉、麻、丝等)及其混纺、交织产品 (含毛纤维除外)
E 类:针织物(含梭织产品中的针织配布)、里料和其它面料
针织产品中的梭织配布选择D、E、F 等类别。
5. 短裤如何进行裤侧缝纰裂测试
取样部位根据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按长裤的对应部位取样测试,仅对满足
样要求的短裤进行测试。
6. 裤形(单缝)法测试撕破强力部分纱线正常撕裂部分纱线发生滑脱时如何处6
理
建议采用GB/T 3917.2-2009《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2 部分:裤形试样(单
缝)撕破强力的测定》标准附录D 中的宽幅裤型试样进行测试。
7. 成品前后幅面料不同时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如何测定
用缝线在袖窿缝与侧缝的交点向下5cm 处左右各做一个标记,测量时样品前
后幅保持平服,从标记的胸围左边沿横量到右边沿(即测试标记处围度的二
分之一),以综合考核前后幅面料的尺寸变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