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基本条件
1、承担在研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5万元。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SCI/EI/SSCI/A&HCI期刊论文或在本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期刊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前3位)。
3、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近三年须有3项及以上专利申请,且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3万元,应能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专业实践条件。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受审核申请
1、因重大教学、科研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
2、近三年未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
3、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4、非学校聘任的重要学术岗位且年龄达到57周岁的(2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放宽到58周岁,截止到申报日);
5、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不端行为检测、双盲评审(双不及格)、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等环节中不通过的,暂停一年招生。
6、连续两年有学生申请退学(申请出国出境学习除外),暂停一年招生。
技术研究院
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