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现就技术研究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技术研究院2023届毕业研究生,原则上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4.科研条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专利,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纺织大学;
(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3)获得省级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者;
(4)参加省级以上科技竞赛活动的获奖者;
(5)获得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论坛二等奖及以上者。
5.担任过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要干部满一年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研究生在创新创业、公益实践方面有如下突出成绩的,可不受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方面的限制,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贡献,如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创新奖项,组建了创业团队,注册了实体公司,有优秀的商业模式、管理体系、市场战略或者优秀商业计划书等获得重大认可的。
(2)在研究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三助”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取得突出成绩的。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1)读研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2)在择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讲诚信,恶意违约者。
(3)因故不能按时毕业者;
(4)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5)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休学达三个月以上;
(6)两个学期未按时注册者;
(7)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8.对已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之后又发生违约、学位论文未通过或发生其他不良行为(如作弊、剽窃他人成果等)的,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
三、评选程序
1.毕业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填写《技术研究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并附《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创新成果登记汇总表》,于5月31日下午四点前提交申报材料;
2.技术研究院按照评选条件对提交的评选材料进行组织评审,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并予公示三天;
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科研平台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