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院的主体责任,提升平台治理效能,更好的服务“一流学科”建设,结合主题教育调研和平台运行实际情况,经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科研平台服务中心)党委(以下简称“技术研究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技术研究院党委及下属科研平台、分析测试中心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技术研究院党委和各单位的关系。根据学校制度安排,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工程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党组织关系隶属技术研究院党委,各单位相对独立运行,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为处级单位,技术研究院党委统筹党建、工会、群团以及研究生培养和思政工作,履行平台需要技术研究院承担的职责,承担平台需要技术研究院服务的事务。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有内部人、财、物管理的签字权,同时承担权责范围内的相应责任。
二、技术研究院党委议事决策机构为党委会和各单位负责人联席会。选任各单位党员负责人任党委委员,技术研究院定期召开党委会和各单位负责人联席会,党委会决策事项和议事规则按学校二级单位党委议事规则执行,其他需要商议和沟通的事项,由单位负责人联席会决定。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单位内部管理和建设。各平台、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所在单位行政、学术等事务运转与议事的规则,涉及单位“三重一大”和师生利益、资源分配的重要事务,各单位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最后由主任或行政负责人决定。行政管理、公务接待、财务资产、档案整理、成果统计、信息上报、实验室管理、学术交流、研究生培养和招生、党建宣传等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与技术研究院层面形成对接,构建内部管理的有序运转体系;涉及师生面广的工作,应出台内部管理流程或管理实施细则。
四、重点完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制度。各平台、各单位要处理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教授委员会,对人才引进、学术资源分配等重要事务进行集体决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教授委员会由7-9人组成,对于不能独立成立教授委员会的,可以按学科门类或在相关、相近学科范围内跨单位组建,当教授人数不足时,可以选任一定的副教授,原则上人员应相对稳定,四年一届。发挥好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指导平台建设。
五、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融合。各平台、各单位要以党支部为载体,不断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营造团结干事氛围,在组织建构上,将党支部建在平台或单位上,条件成熟的可按学术团队成立党小组,探索将党组织建在重大专项攻关科研项目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业务工作、科学研究、研究生培养与党的建设相融合,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团队组会、学术交流会等相融合,注重科研育人,以“导学思政”为抓手,抓好研究生培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平台高质量发展。
六、实行重要事项报告或报备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责任,各平台、各单位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工作要及时报告,内部分工和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权责范围内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及时报备,未及时报告或报备产生严重后果者,将由所在平台和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七、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各单位师生员工,不得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团团伙伙,需要技术研究院或学校审批的事项,应由所在平台或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进行,不得跨过平台和党组织开展工作(除紧急情况事后报告以外),发现相关情况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科研平台)党委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