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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技术研究院

(国家级科研平台服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完善技术研究党委及下属各单位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的意见

2023/06/02

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院的主体责任,提升平台治理效能,更好的服务“一流学科”建设,结合主题教育调研和平台运行实际情况,经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科研平台服务中心)党委(以下简称“技术研究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技术研究院党委及下属科研平台、分析测试中心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技术研究院党委和各单位的关系。根据学校制度安排,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工程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党组织关系隶属技术研究院党委,各单位相对独立运行,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为处级单位,技术研究院党委统筹党建、工会、群团以及研究生培养和思政工作,履行平台需要技术研究院承担的职责,承担平台需要技术研究院服务的事务。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有内部人、财、物管理的签字权,同时承担权责范围内的相应责任。

二、技术研究院党委议事决策机构为党委会和各单位负责人联席会。选任各单位党员负责人任党委委员,技术研究院定期召开党委会和各单位负责人联席会,党委会决策事项和议事规则按学校二级单位党委议事规则执行,其他需要商议和沟通的事项,由单位负责人联席会决定。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单位内部管理和建设。各平台、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所在单位行政、学术等事务运转与议事的规则,涉及单位“三重一大”和师生利益、资源分配的重要事务,各单位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最后由主任或行政负责人决定。行政管理、公务接待、财务资产、档案整理、成果统计、信息上报、实验室管理、学术交流、研究生培养和招生、党建宣传等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与技术研究院层面形成对接,构建内部管理的有序运转体系;涉及师生面广的工作,应出台内部管理流程或管理实施细则。

四、重点完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制度。各平台、各单位要处理好行政权利和学术权利的关系,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教授委员会,对人才引进、学术资源分配等重要事务进行集体决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教授委员会由7-9人组成,对于不能独立成立教授委员会的,可以按学科门类或在相关、相近学科范围内跨单位组建,当教授人数不足时,可以选任一定的副教授,原则上人员应相对稳定,四年一届。发挥好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指导平台建设。

五、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融合。各平台、各单位要以党支部为载体,不断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营造团结干事氛围,在组织建构上,将党支部建在平台或单位上,条件成熟的可按学术团队成立党小组,探索将党组织建在重大专项攻关科研项目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业务工作、科学研究、研究生培养与党的建设相融合,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团队组会、学术交流会等相融合,注重科研育人,以“导学思政”为抓手,抓好研究生培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平台高质量发展。

六、实行重要事项报告或报备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责任,各平台、各单位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工作要及时报告,内部分工和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权责范围内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及时报备,未及时报告或报备产生严重后果者,将由所在平台和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七、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各单位师生员工,不得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团团伙伙,需要技术研究院或学校审批的事项,应由所在平台或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进行,不得跨过平台和党组织开展工作(除紧急情况事后报告以外),发现相关情况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科研平台)党委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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